程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3年12月,四川省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30余名劳动者集体投诉,称“江安县江安镇的‘中盛·上城’建筑工程项目拖欠工资”。经查,被投诉人程坤是宜宾市江安县荣胜劳务公司职工,于2013年3月分包位于江安县江安镇“中盛·上城”建筑工程1号楼、2号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木工工程,之后聘用多名农民工入场施工。施工期间,程坤累计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172万元,但拖欠蒋某某等30余名农民工工资439435元。2014年1月28日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程坤、宜宾江安县荣胜劳务公司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日,程坤未对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任何安排而逃匿,并断绝联系。
2014年2月1日,江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交江安县公安局。3月3日,程坤在西昌市被抓获。10月24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决程坤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程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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