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交付房屋,且所交付的商品房应符合法定的条件。那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若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怎么办?且看专业的房产律师为您作的详细解读。
一、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是什么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3、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否则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二、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怎么办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专业的房产律师提醒您: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是法定的交房条件,作为购房者,您可以拒绝收房。如果房屋只是普通的质量问题,您在收房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修复。如果因房屋的质量问题而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纠纷,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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