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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分居满两年怎样计算

2015-03-23    作者:王传虎律师
导读: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离婚。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有哪些?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要知道分居满两年怎样计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一、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构成此项规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离婚。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有哪些?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要知道分居满两年怎样计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

构成此项规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客观上已处于分居的状态。即必须有双方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状态,夫妻间已不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已无具有固定家庭意义的共同生活。夫妻双方在不同的住所分开生活,不以夫妻身份共享婚姻生活,当然构成分居状态。即使夫妻双方在一套房子内居住,但如双方在事实上不共享家庭意义的共同生活,从客观上来讲也是一种分居的状态。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感情不和,主观上具有分居的愿望。即这种分居的状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追求的,不是因为违背双方愿望的一些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分居,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因为所从事职业的需要,因工作、出差、学习等客观原因而分开生活,而并非双方主观上愿意分开居住,则不属于本条所调整的范围。

(3)分居的期间须满二年。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多次分居,其间双方因和好恢复共同生活的,则不能将几次的分居期间累加计算,必须是从双方最后一次分居之日起连续不断的满二年。

二、分居满两年怎样计算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构成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条件,分居满两年怎样计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提出离婚的,原告要责任提交证据证明这一事实,以获得法院的认可。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怎样收集这些证据、怎样提交证据,这些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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