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遗嘱的订立并不陌生,尤其是在一些财力雄厚、人数众多的大家庭中,遗嘱的订立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要注意避免遗嘱无效。那么,对于被继承人来说,在立遗嘱时怎么避免遗嘱无效呢?下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将为您作详细的解读。
想要让订立的遗嘱有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在遗嘱中列明的基本内容。遗嘱的基本内容包括: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和其他事物的具体处理意见;有无遗嘱执行人;遗嘱制作的日期;遗嘱人的签名。
2、采取合理的遗嘱形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可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形式。立遗嘱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遗嘱方式。但鉴于以上几种遗嘱方式,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如果条件允许,为了保障遗嘱的效力,使得遗嘱得到有效的执行,最好选择公证遗嘱。
3、订立遗嘱时,必须明确载明订立遗嘱的时间。
4、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有任何修改,一定要及时去公证处做变更。
5、遗嘱处分得必须是自己的财产。
6、遗嘱应当考虑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7、立遗嘱尽量找专业人士(如律师等)作为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嘱人,需要符合无利害关系这一条件。在实践中,立遗嘱人往往会去找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远亲、朋友。但在随后的的遗嘱继承中,由于这些见证人多多少少还是和立遗嘱人的家庭具有一定的牵连,因而也会导致争端、矛盾,甚至会出现影响见证人与亲朋好友的感情的现象。因而,在立遗嘱时,尽量找律师等专业人士,一来无任何利益关系,二来更具有公信力,三来也保证家人之间不必要的矛盾摩擦。
8、注意遗嘱的格式。
为了避免遗嘱被篡改,遗嘱最好用打印,在遗嘱结尾处注明“以下内容为空白”;遗嘱最好表明页数,如第x页、共x页;每页遗嘱都要签字加按手印,表明立遗嘱日期。
资深遗产继承律师提醒大家,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
闵曼君律师办案心得:在遗产继承领域,尤其是涉及分家析产、遗产规划、遗嘱信托、股权继承纠纷等法律事务中,闵曼君律师团队具有独到见解, 尤其在企业家族传承方面,关乎家族兴衰,公正合理维护被继承人权利,妥善处理家族事宜。
关注微信“闵曼君律师”(微信号mmj_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闵曼君律师网”)
执业律所:上海闵曼君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闵曼君律师,二十多年从业经验,遗产继承法律专家,关注公众号,随时电话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