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或成公司上市拦路虎
上市,是公司腾飞或者说继续壮大的一种有效的途径;但是当上市撞上专利纠纷,或如猛虎拦路,会让公司陷入窘境,因此,知道如何解决专利纠纷尤为重要。
一桩悬而未决的专利侵权诉讼历经一年多时间终于尘埃落定,最终结果以原告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被全部无效告终。日前,创业板上市公司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地尔汉宇)发布公告,就关于常州雷利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雷利电器)起诉地尔汉宇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事项进行了说明,明确告知投资者,地尔汉宇将继续合法拥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尽管此次专利权纠纷案件发生在地尔汉宇首次公开募股(IPO)前夕,但未对地尔汉宇的上市进程带来影响。然而,准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频频暴露的知识产权纠纷仍然引发业界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54家,其中,已过会38家,未过会616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591家,中止审查企业25家。据记者观察,在这些未过会、中止审查企业中,落败的原因主要涉及持续盈利能力、成长性、独立性、主体资格、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规范控制等方面,其中知识产权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并且上市公司遭遇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有关专家表示,拟上市公司作为相对优质的企业,尤其是对知识产权较为倚重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正成为国内外竞争对手死盯的对象。拟上市公司在上市辅导期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同时,做好日常的知识产权管理,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我国法律对专利权予以保护,其本意在于通过专利来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但当这种保护成了一种桎梏,那么大家一定注意防范其可能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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