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上诉人于xx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案由:民事案件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审理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4)一中民终字第07714号文书类型:民事裁定书
审结日期:2014-10-20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人员:辛xx;朱文xx夏xx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一中民终字第0771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于xx,女,◑◑◑◑年◑◑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张敬辉,北京市久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周xx,男,◑◑◑◑年◑◑月◑◑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xx。
上诉人于xx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78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审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787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辛荣xx;审判员:朱xx;代理审判员:夏xx;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xx
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张敬辉律师”(微信号13261996547),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张敬辉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张敬辉律师简介 一、张敬辉律师在各大媒体的报道情况: 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敬辉律师,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主动报道律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主动报道律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栏目主动报道律师、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特邀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特邀嘉宾律师、北京新闻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嘉宾律师、沈阳电视台《真相30分》栏目主动报道律师、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栏目主动报道律师、山东卫视《调查》栏目主动报道律师、《腾讯视频》主动报道律师、《搜狐视频》主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