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
2、必须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债务产生后诉讼前、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执行法律生效后。
3.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满足以上五点即可构成离婚逃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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