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注意: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哪些人有权继承房产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丧失继承权的规定,如果继承人没有如下行为,被继承人留有房产的,遗产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这些行为分别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当然,在立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情况下,遗产继承人虽然都有继承权,但是却不能继承房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履行了遗赠扶养义务,可依协议继承房产。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可依遗嘱继承房产。均没有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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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