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确定专利权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见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利用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3、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4、请求保护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的部门处理。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放弃可以通过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在专利权获准前要缴纳专利申请费的义务;在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专利权人有按期缴纳年费的义务;同时,实施专利技术是专利权人的一项重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