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专利问题,拔打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专利律师  >  专利侵权  >  假冒专利  >  怎样认定冒充专利行为,假冒专利与冒充专利的区别

怎样认定冒充专利行为,假冒专利与冒充专利的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369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认定冒充专利行为

冒充专利行为的认定: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

2、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

3、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

4、为一至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

6、 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

7、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的;

8、其他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为专利方法的行为的。

9、专利申请(授理)未被授权,在产品上标有专利产品的。

另外,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第三条规定中,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销售专利权限期届满或者终止前合法制造的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专利申请(授理)而未被授权的,在产品上标有专利申请号的产品,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二、假冒专利与冒充专利的区别

根据《专利法》第59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一样,冒充专利行为只能是上述五种行为之一或其组合。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冒充专利行为的本质区别

对照四种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该条列举的除第二种行为外的四种冒充行为,在行为方式上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相同,都是一种作假行为,但该条规定少了“未经许可”和“他人”的限定条件。对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根据《专利法》第47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两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如果行为人之行为所及专利是实际不存在的,则只能认定为冒充专利行为;如果所及专利是他人已经取得的专利,才可认定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

一般而言,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冒充专利行为不会出现竞合,但可能出现相互转化。例如,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所涉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行为就转化为冒充专利行为;冒充专利行为所使用的杜撰的专利号,与以后他人取得的专利的专利号正巧相同,该行为就转化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假冒专利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假冒专利行为,其情节比一般的侵权行为的危害性更大,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因此,我国专利法对于假冒专利行为,不但规定了假冒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规定假冒者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利相关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资深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资深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专利律师推荐

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专利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专利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专利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假冒专利、假冒他人专利的欣慰有哪些、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有什么区别、假冒他人专利纠纷、假冒专利罪立案标准等相关内容。
如果您遇到专利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专利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