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专利权人的一项合法的权利,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一旦发生专利侵权,就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以及哪些情形下不终止专利侵权诉讼,本文将一一介绍。
一、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根据《治理专利工作的部分处理专利纠纷办法》中规定,请求处理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然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
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由于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二、哪些情形不终止专利侵权诉讼
当然,并不是被告提出的所有无效宣告申请都会导致案件的中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况中,可以不中止诉讼:
1、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的;
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
3、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4、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以及哪些情形下专利侵权诉讼不终止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够帮您解决您的问题。专利知识比较专业,如果不清楚诉讼时效就可能导致败诉甚至无法维权。律师接触的案例比较多,实践经验也很丰富,所以,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专利方面的律师,降低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