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遭受侵权后,专利权人走诉讼这道程序时,可能对专利侵权的管辖法院不清楚,也不知道专利侵权诉讼中止为何物。专利侵权的管辖法院有哪些?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本文将有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侵权行为地: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因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在申请期间,专利授予机关对其只作形式审查,而不尽兴实质审查,在专利权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如果在诉讼期间被告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按照无效宣告程序对专利进行审查,在此情况下,该专利就有可能被宣告无效的可能。因此,法院有必要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员将无效宣告程序处理完毕后,根据该处理结果再进行处理。如果维持该专利权有效,法院则会继续该案件的审理;如果该专利被宣告无效,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以及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虽然说专利侵权诉讼是一个程序性的问题,但是也会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比如诉讼法院选择不当可能不受理,进而影响维权时间。所以,碰到专利这些方面的问题,最好是咨询有关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能给您更为具体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