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是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救济途径,因此需要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有一定了解,首先要了解专利复审请求如何提出。专利复审专业性强,可以进行委托,那么专利复审委托该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专利复审如何提出
专利申请人不服专利局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专利权人不服专利局撤销其专利权的决定;撤销专利权请求人不服专利局维持专利权的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应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审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申诉的机会。复审的实质是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或者撤销专利权请求的再审查,具有法律监督作用,以维护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利益。
发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撤销发明专利权的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复审请求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被撤销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二、专利复审委托如何办理
1、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2、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请求人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以上便是关于专利复审提出以及专利复审委托如何办理的解答,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问。专利复审提出以及专利复审委托都是十分专业,十分复杂的事项,特别是专利复审委托,涉及到各种手续的办理,为了防止出现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办案经验丰富,相信律师会给出您更加具体精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