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被受理后,专利申请是需要经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审查的,那么专利申请该如何审查?同时专利审查要审查哪些内容呢?这些都是专利申请当事人应该知道了解的,以便能在专利申请时做好准备。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专利申请如何审查以及专利审查审查什么内容。
一、专利申请如何审查
1、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依照现行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被受理之后,专利局将对该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发明专利的申请案是否满足专利法有关形式方面的要求,如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是否合格,提交的文件的种类是否齐全,文件的份数是否足够等;此外还将审查申请案是否明显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等要件。如果该申请案不满足上述要求,专利局将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驳回。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申请日起第18个月后被公之于众。公开后的申请案,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到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
在申请案被公开后至申请日起3年内的任何时间,申请人都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在接到实审请求之后将对申请案进行实质审查,其最主要的内容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审查过程中,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案补正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被驳回。对于一些经补正后有可能具备专利性的申请,审查员往往会给予不止一次的补正机会。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被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由于实质审查必须在申请案公开之后进行,有时申请人为了早日启动实审程序尽早获得授权,在申请提出时便同时要求实审。根据规定,在申请日起第18个月前提出实审请求的申请案,必须同时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日起3年内不提出实审请求,3年届满后该申请案将被视为撤回。由于此时该申请的全部内容均已在申请日起的第18 个月后公开,故申请人已无法以保密的方式独占该技术。当然他人也不可能再因该技术获得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相对简单。专利局在受理申请案后便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与前面发明专利的初审内容和程序大致相同。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案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应当指出,由于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因而在总体上专利质量水平不够高。许多不具备专利性的申请也在其中滥竽充数,但这可以通过授权后的监督程序来加以弥补。
应当指出,我国现行专利法关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制度虽然不就新颖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但并非不审查所有的实质要件。初步审查中的有些内容从理论上讲仍属于授予专利的实质性条件,如当申请案存在明显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因素时,该申请肯定会在初步审查中被驳回。故初步审查严格地讲是与形式审查有区别的。
二、专利审查要审查哪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11)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五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如何审查以及专利审查审查哪些内容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专利申请审查其实是专业且复杂的问题,比如专利申请审查还涉及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以及复审等事项,个人办理可能会存在困难。因此建议您咨询专利专业律师,律师专业经验丰富,相信律师会给您更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