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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什么情况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此文章帮助了423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二、什么情况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我国专利的规定明确下列8类发明创造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

(二)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

(三)单纯材料替换的产品,以及用不同工艺生产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

(四)不可移动的建筑物;

(五)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如棋、牌等;

(六)由两台或两台以上的仪器或设备组成的系统,如电话网络系统、上下水系统、采暖系统、楼房通风空调系统、数据处理系统、轧钢机、连铸机等;

(七)单纯的线路,如纯电路、电路方框图、气动线路图、液压线路图、逻辑方框图、工作流程图、平面配置图以及实质上仅具有电功能的基本电子电路产品(如放大器、触发器等);

(八)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放射或其结合的医疗器具。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当进行专利转让或者进行专利投资时,或拥有专利的企业合并或破产时,都必须对专利权进行评估。专利评估考虑的因素包括权属的完整性、法律的保护程度以及剩余使用年限。一般而言,权属越完整,体现的价值就越大;法律保护程度越高,相应的价值越大;使用年限越长,拥有的价值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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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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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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