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专利技术成果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非专利技术包括:
(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
(二)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有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包括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诀窍;
(2)处于秘密状态,即不能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
(3)有实用价值,即能使所有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4)拥有者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没有约定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将其提供给他人。”
企业的技术,只要具备上述几个特征,那么这项技术就是该企业的非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