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需要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由于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十分重要,因此签订需谨慎,那么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要领有哪些?当事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
一、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要领
1、确认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后取得专利权,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作为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则必须是具有专利权的人或单位,即专利权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由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所有或单位所有或持有。个人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归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归提出申请的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归提出申请的单位持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协作或一个单位接受另一个单位委托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提出专利申请的一方或共同提出专利申请的双方共同所有或持有。因此,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1)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提出申请的个人;
(2)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单位;
(3)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通过继承、转让取得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
2、明确专利权转让前发明创造的实施情况及后果
在专利权转让之前,专利权人可能已经实施其发明创造,或者通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由于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人发生变化,实施专利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受让方。转让方不再享有专利权。因此,对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以前原专利权人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专利,或通过合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情况,应当作出适当的处理。
(1)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的,在订立专利投转让合同时,当事人应约定转让方是否能够继续实施该发明创造。如果当事人未就此作出约定,则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
(2)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与他人就该项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正在履行的,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中约定原实施许可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处理。如果当事人未就此作出约定,则合同成立后,原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明确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理由及法律后果
二、订立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权问题:应先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其是有效专利,以及转让方持有专利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2、专利的历史问题:应先了解该专利以前是否与他人签过许可实施合同,以及专利权人自行是否实施过,并要明确这些问题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法;
3、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专利权转让的双方均须提供证实其身份的法律文件,向国外转让的另须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
4、必须采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文本或其他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能规范专利权转让的合同文本;
5、专利权转让合同需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
6、鉴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合同,同时涉及到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转让费用的到位、专利权属的变更等,故建议可向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委托服务机构帮助签订。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专利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对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要领和订立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专利转让的过程十分的复杂,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事项也十分的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他们在专利转让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完成专利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