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
(一)、前言部分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签定合同的地点与时间;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技术名称;双方交易的目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法定有效保护期限。
(二)、正文部分
1、专利技术的内容以及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
2、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的改进,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专利实施许可证的种类;
4、产品的验收与后继责任问题;
5、专利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6、专利权无效或侵权的处理方法;
7、合同的变更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