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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使用费如何确定,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898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那么专利使用费该怎么确定?专利使用费的确定以及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都需在合同中约定,那么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专利使用费如何确定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任何人要实施专利权,就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当然,在实践中,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专利使用费是指被许可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向许可人(即专利权人)缴纳的用度。

如何公道地计算专利使用费,是许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题目。专利使用费的确定取决于很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专利权人研究开发专利所支出的用度;

(2)被许可人使用专利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3)专利许可的类型、实施的行为种类和期限;

(4)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和时间。

留意的是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是不利于技术的推广应用,也阻碍了市场有效竞争的实现,因此过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不再是一种正当的垄断行为。世界上各国都适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滥用权利的垄断行为。

二、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总算,包括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具体方式。这是指合同中约定被许可人应支付给许可人的使用费总额。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费,经济利益有切实的保障。哪怕被许可人不能实现经济利益,也不影响。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后效益很好,获利甚巨时,专利权人也不能分享,更何况确定使用费总额时有可能没有发现其价值而估价偏低,则其利益损失较大。②对于被许可人来说,虽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润均归自己,但是在未实现利润前就付出使用费,被许可人经济上压力较大。另外,由于专利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产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则被许可人的投资损失较大,而专利权人已取得使用费,不再与其共担风险,且可能不再关心被许可方的生产经营。因此,一次总算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是不利的,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一定的比例从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费。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许可他人实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费,以往的各项投资和费用不能马上收回。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被许可方的实施情况,因此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专利权的收益取决于被许可方的生产成绩。这就需要专利权人检查、监督其会计帐目,又增加了专利权人取得使用费用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增添了专利权人的工作量。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专利权人所不宜采用的。②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在实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资金,减轻其资金负担,而且促使专利权人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技术、销售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有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帐目的处理减少计算提成费的计算基数(当然这是非法的)。

3.入门费加提成,这是协调合同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务中最普遍的做法。入门费是合同生效时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费,一般包含专利权人为获得专利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费用、专利权人的适当报酬和利润,使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后不论实施情况如何,均能有稳定的收入,以保证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许可人难以承受。提成是专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费的另一部分。提成又可能分为:①固定比例提成,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额、利润,固定在某一数额上,并在合同约定比例和提成期限提取;②滑动比例提成,在合同中约定按每年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者销售额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或者逐年递增,或者逐渐递减。在实务中,为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实现,应采用第二种即按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销售额作为基数按约定比例提成,这样可以使双方利益一致。

以上就是对专利使用费如何确定和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专利许可使用需要交一定的专利使用费,并且合同中还需要约定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许可使用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十分的谨慎,以免引起纠纷。在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更好的帮助您解决问题。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独占许可通常是出于地域市场垄断需要的企业战略选择,在此种许可方式下即使专利人也不能使用该技术或者再许可独占权人之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专利许可的费用也就相当高昂,因此被许可人在接受许可条件前一定要就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比如到底是制造还是销售许可要进行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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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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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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