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专利问题,拔打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专利律师  >  专利许可  >  专利强制许可  >  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专利强制许可的限制条件

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专利强制许可的限制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950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

(1)必须是为了不使专利妨碍第三方的合法利益而进行的限制;

(2)这种限制不能与专利的正常使用冲突(包括不能损害专利“被许可使用人”的利益);

(3)这种限制不能够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

二、专利强制许可的限制条件

(1)对强制许可(或者政府使用),必须“个案处理”,不能把某一个强制许可证的授予经验,作为常规或通则普遍使用。

(2)在申请或批准强制许可证之前,都应当参考伯尔尼公约附件中关于版权强制许可证的规定。因为,知识产权协议基本上把伯尔尼公约中的颁发强制许可证的条件借用到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中来了,只是增加了“国家紧急状态”及“其他特别紧急情况”。

(3)如果有关专利涉及半导体技术,则颁发强制许可证的限制就更多。

(4)一切强制许可证,都只能是“非专有”的、“非独占”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强制许可第三方使用某项专利的内容之后,该专利人本人仍有权自己使用,或通过合同许可其他人使用。

(5)强制许可证一般不得转让,除非与企业或企业的商誉一道转让。

(6)使用强制许可证制作出的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市场。

(7)一旦导致强制许可的条件消失并且不会再发生,则应当停止使用。

(8)对于强制性地许可“依赖型专利”的情况,应当受到更多限制。

(9)法定交叉许可证制度。交叉许可制度有利于防止“第一专利”权人及“第二专利”权人双方(尤其是防止后者)不合理地阻止对方实施相关专利。这一规定虽然与“强制许可”并收在一条中,但实质属于“法定许可”。一般讲来,强制许可制度可以由公众中不确定的人利用,“法定许可制度”只能由确定的人(第一或第二专利所有人之一)去利用。

(10)所有“非自愿许可”,都须支付使用费,不得无偿使用。

(11)凡作出非自愿许可的决定,均须为权利人提供要求复审的机会,对于非自愿许可场合支付使用费的数额,也应提供复审的机会(司法复审和行政复审)。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专利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当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未得到专利权人许可的才可以启动强制程序,并且应当在专利权授予后三年期间内提出许可请求,但即使强制许可也要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并且作为被强制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听证。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利相关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资深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遇到专利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专利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资深专利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专利律师推荐

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专利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专利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专利律师为您提供专利权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专利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专利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专利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专利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