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复议能够纠正知识产权局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专利行政复议具体是指什么?专利权人可以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专利行政复议是指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除驳回和授权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议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审理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专利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为了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只能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启动。
二、可以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13)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1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15)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16)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17)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18)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19)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2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以上就是对专利行政复议是指什么和可以申请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专利行政复议能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但是专利行政复议的过程比较专业、复杂,专利权人自己办理会比较困难。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专利行政复议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