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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共有权如何行使,国家资助项目专利权归谁所有

此文章帮助了412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现实中专利很可能是两个人或多个人共同开发,专利权他们共有,那么专利共有权该如何行使?同时国家资助项目完成的专利,专利权应该归谁所有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专利共有权如何行使

申请专利的权利、和都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可以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财产所有权共有的一般原则,但是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与一般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共有权利的行使需要遵循一些专门的规则。对此,《民法通则》和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都缺乏相应的规定,实践中往往因为对共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界定不清而产生争议。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专利法中增加有关共有权利行使的原则性规定。

二、国家资助项目专利权归谁所有

承担国家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是我国产生自主创新成果的重要途径。在这类项目的成果管理上,由于以往过分强调成果归国家所有,导致项目承担单位的责、权、利不明确,不仅影响了承担单位的自主创新积极性,也影响了承担单位对科研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并予以商品化、产业化的主动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了调整。该文件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研计划项目成果以外,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独立享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依法自主决定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实施、许可、转让以及作价入股等事项,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为了提高上述规定的法律效力,建议将该规定的核心内容增加到中,并与现行专利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推广应用发明创造的规定相结合,以充分利用专利制度激励国家投资科研项目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

此项修订建议与美国著名的“杜拜法案”有相似之处。鉴于该条规定政策性很强,实施中会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因此建议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有关行政法规,对有关细节作出进一步规定。

以上就是对专利共有权如何行使和国家资助项目专利权归谁所有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专利权归属经常会引发纠纷,特别是一些因职务和因赞助完成的专利,因此建议您就专利权归属问题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因委托开发而产生的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是由于合同双方在签订专利委托开发合同中对有关专利的申请权约定不够明确而产生的,如果能在签订委托开发合同时,就明确规定开发出的专利产品归委托方所有,那么就不存在申请权纠纷;但如果毫无约定那么专利的申请权则归专利研究开发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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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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