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外国人转让专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规定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需要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是因为专利权涉及技术,而某些技术对国家的经济和科技利益具有重大意义,如果将该些技术转让给外国人而使得外国人对这些技术具有独占权,可能对我国的科技和经济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中国单位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成立而具有我国国籍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还包括依我国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里所指的外国人亦应当作广义的理解,即指所有不具有中国国籍的组织和个人,包括狭义上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
二、办理专利转让应履行哪些手续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