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转让手续怎么办理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 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 次转方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进行专利权转让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变更费200元。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3-5个月内审查完成并予以登记公告。
4、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公告文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进行专利权转让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实践中转让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专业人士,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
5、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