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诉前禁令要交哪些材料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一)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提出的申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放弃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财产权利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三)提交证明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以及专利技术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
二、专利诉前禁令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不起起诉讼,裁定将由人民法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法律约束力自始不成立外,人民法院的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都会维持到终审判决生效后时终止。
但是,专利侵权案件本身就是技术性强、案件相对也比较复杂,因而审理期限也比较长,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遇到想不到的情况,如:专利被宣告无效等。 因此,人民法院也可以视案情确定具体的期限,即便是这样在期限届满时,人民法院仍可依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继续采取停止有关措施的决定。
对于申请人而言,也不是人民法院作出了诉臆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就一垂定终身,如果原告认为自己胜诉可能不大,继续执行裁定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裁定有关措施,终止裁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