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自专利局公告授权之日起满6个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 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这两个程序都发生在公告授权之后,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从申请日 起即不存在。
二、不予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
(1) 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请求人可以针对已经终止或者被放弃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 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生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全部无效的,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生效后,请求人可以针对被该决定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3) 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其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