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根据《香港专利条例》保护二种专利:标准专利、短期专利。大致对应于我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香港注册外观设计法》保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标准专利为20年;短期专利为4年,届满可续展4年;外观设计为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申请提交的文件必须是中文或英文。
在专利权获得后的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年费。
以下是有关标准专利申请如何办理的问题:
标准专利是指由指定的专利局审查授予的发明专利,再在香港注册并授予的专利。指定的专利局为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指定英国)。也就是说,只有向这三个指定局申请的发明专利,才有可能在香港知识产权署请求记录、注册和授权。取得标准专利需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记录;第二阶段:请求注册和授权。
第一阶段,向指定专利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在由指定局公开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记录;如果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将在记录日后大约六个月将请求记录信息在香港政府宪报上给予公布。
第二阶段,当已记录公布的申请在指定局获得授权后,在指定局授权后的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请求注册和授权。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该原指定专利即被批准为香港标准专利。标准专利一经授权即独立于原指定专利。
标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原指定专利的申请起20年。
二、香港专利申请需提供哪些文件
第一阶段
1.指定专利局的公开文本,包括PCT申请公开文本
2.中英文摘要
3.发明的中英文名称
第二阶段
指定专利局的公告文本。若指定专利局尚未公告,须先提供由指定专利局出据的授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