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专利申请文件由哪几部分组成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有附图),说明书摘要(必要时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照片各一份。注意一件申请中,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是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是照片,不得将图片、照片混用。如果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申请文件的各部份应按以下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其他文件。外观设计应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其他文件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