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如何规定
保密审查员对确定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案卷做出保密标记,建立保密案卷位置状态卡,在计算机系统中做出处理,在对该专利申请作出解密决定之前,对其进行管理。
保密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初步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初步审查合格的保密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已有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的,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并由保密审查员通知申请人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二、专利申请复审如何提出
1、复审的提出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即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復审。
2、复审的提出
复审请求被受理以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专利局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即所谓的前置审查,复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复审并作出决定。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2)确认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煺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复审委员会将復审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叁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