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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不承担侵犯专利权责任的情形

此文章帮助了403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1专利权耗尽。(不包括进口)(进口货物侵犯国内专利权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也包括下列两种情形:(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部件售出后,使用并销售该部件的行为,应当认为是得到了专利权人的默许。(2)制造方法专利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允许他人制造了专门用于实施其专利方法的设备售出后,使用该设备实施该制造方法专利的行为。

2先用权人的使用。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通过合法途径享有的)

3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但不包括用交通运输工具对专利产品的“转运”,即从一个交通运输工具转到另一个交通运输工具上的行为。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里要分清对专利产品进行实验和在实验中使用专利产品。

二、不用承担侵犯专利权责任的情形

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使用者或者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的。

2但是仍然要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获知其销售的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之时起,不得再行销售,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专利侵权判定和判定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款,可操作性比较强。而专利侵权判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必须有侵害行为、侵权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如果缺乏任意一个要件,都不能判定为专利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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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专利授予遵循先申请原则,对同一专利先提出申请的人获得专利权,因此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如不及时申请专利,让其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人抢先将发明人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提起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不仅会使发明者的劳动成果不能使用,还会带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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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专利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专利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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