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中止,如何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此文章帮助了310人 作者:北京专利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中止
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二、如何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 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 维持专利权有效。
北京专利律师温馨提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通常来说是唯一的,一件外观设计专利通常也只是保护一件产品的一项外观设计,因此绝大多数外观设计专利只存在全部无效的情形,并不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但是,当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合而形成时,这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就有可能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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