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复审费用要注意什么?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专利复审委员会有什么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3]156号《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审查;
2、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撤销案件进行审理;
3、负责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应诉工作;
4、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确权和侵权技术判定的研究工作;
5、接受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的部门委托,对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