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法第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该时效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发生专利侵权时如何采用诉前禁令?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不过,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该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所采取的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是受时间限制的,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
另外,申请人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对于该财产保全的办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