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是转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一形式,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批准。如果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违约怎么办?
1、让与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提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没有达到使该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的程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不支付价款或者不支付违约金的,应当返还专利申请权,交还技术资料,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对受让人来说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其受让的不是专利权,而是专利申请权,而专利申请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的损失承担,如双方未约定的,除非让与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让与人不对申请专利的后果负责。让与人对专利申请被驳回不承担责任,受让人无权要求让与人返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