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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汇编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此文章帮助了532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进行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那么该如何行使汇编权呢?汇编作品可能由多个作品组成,那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行使汇编权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得损害原作著作权人的权利。

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享有基于原作品和基于汇编作品而产生的双重著作权。前者是原创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如果汇编他人的作品,则应取得原作者即汇编权人的许可,汇编者可因此对汇编作品产生新的著作权。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没有汇编权可言。但是,如果对这些作品进行汇编,而这种汇编形式能体现汇编人独特的取舍、选择、组合、编排与设计,汇编人也可就其汇编形式产生新的著作权。比如,选择和编排新颖的宋词选编,尽管每首词的著作权丧失了,但是如果词选对每首词的选取以及全书的整体结构形式安排体现了独创性,则汇编人对这种形式享有新的著作权。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应包含两类:其一是对于已发表或已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百科全书等;其二是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以上就是对如何行使汇编权以及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是行使著作权的前提,但是由于著作权权属的确定会因为作品性质不同以及合同约定等事项而不同,且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著作权归属确定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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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用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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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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