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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如何选择版权登记类型?

此文章帮助了313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很多人会选择版权登记,那么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如何选择版权登记类型呢?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一、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

以计算机软件登记为例,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因此,进行软件版权登记的好处是:

1、帮助权利人在发生纠纷时主张权利提供的有力证据;

2、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3、配合政府机构实施管理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企业亦可享受免税待遇:销售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可以退税6%~17%。

其他著作权的登记也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

二、如何选择版权登记类型

版权登记即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的类型是根据作品本身的表现形式来分类。主要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类,作品著作权又包含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如果是指计算机软件产品,即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如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即进行美术作品登记;

如是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文字作品,即进行文字作品登记;

如是歌曲、交响乐等作品,即进行音乐作品登记。

以上文字就是对为什么要进行版权登记,如何选择版权登记类型等相关问题的阐述,版权登记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如果缺乏专业的知识,很难迅速有效地登记保护,所以如果当事人在登记时遇到困难,应该及时寻求专业著作权纠纷律师协助,或者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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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用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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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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