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人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都有哪些特征?合作作品和汇编作品都是独特的作品形式,且著作权归属不好确定,那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作作品都有哪些特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称为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可分为两类:可分割单独行使著作权的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著作权的合作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从该条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征:
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3、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4、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二、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
合作作品的关键是作者都参与创作,而汇编作品的作者并没有参与创作,只是把作品汇集在一起,而且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
合作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但是汇编作品的作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要求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以上就是对合作作品都有哪些特征以及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不管是合作作品还是汇编作品,他们的著作权归属都不好确定,且极容易引发争议,甚至是纠纷,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他们对著作权归属了解深入,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以及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