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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属怎样确定,著作权人可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815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归属该怎样确定?著作权归属的确定方式可能会因为作品的性质不同而不同。著作权本身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那著作权人可行使的权利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归属怎样确定

著作权的归属,是指依法产生的著作权归谁所有。作品的性质不同,其著作权归属也不同。一般情况下,作品著作权归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可认定为作品的作者。但在下列情况下,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应依法确定:

1、演绎作品。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产生的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作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并且不得阻止其他人对同一已有作品进行演绎。如果第三人要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双重同意。

2、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为合作作品。合作创作行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合作作者之间有共同创作作品的意思表示;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的行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害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3、汇编作品。对已发表或已完成的作品进行选择和编排而产生的作品,或者是组织编写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同时,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4、影视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统称为影视作品。影视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5、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两年的优先使用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其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一是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6、委托作品。受人委托创作的作品为委托作品。受托人按委托人的要求创作作品,委托人则按约定支付报酬。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由非创作人享有。

7、美术作品。美术等作品的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二、著作权人可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1)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以上及时对著作权归属怎样确定以及著作权人可行使的权利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问题。著作权归属确定因为作品性质不同而不同,合同约定也都会对著作权归属产生影响,同时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易引发争议,甚至是纠纷,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他们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用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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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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