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著作权是指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发生著作权纠纷的,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
一、谁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一)作者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了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不受自然人行为能力状况的限制,但创作成果必须符合作品的条件,创作主体才能取得作者身份。
创作本来只能是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特有的活动,但单位也可在特定情形下通过其特定机构或自然人行使或表达其自由意志,因而单位也可被拟制为作者。第儿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单位被视为作者时,可以成为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享有作者权利,承担作者义务。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都可作为认定作者的证据。
(二)继受人
继受人,是指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受让等法律事实而取得著作财产权的人。继受包括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受让人、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和国家。继受著作权人只能成为著作财产权的继受主体,而不能成为著作人身权的继受主体,因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即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的;
2、其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日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二、怎样处理著作权纠纷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谁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怎样处理著作权纠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发生著作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委托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著作权纠纷的处理结果关系到当事人能不能获得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当事人必须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