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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质押条件是什么,著作权质押合同如何登记

此文章帮助了107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质押是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那么著作权质押条件是什么?著作权质押需要签订合同并登记,那么著作权案质押合同如何登记?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著作权质押条件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以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著作权质押应符合以下规定:

(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质押的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

(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二、著作权质押合同如何登记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一)质押合同的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机关。国家版权局指定专门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收取登记费。

(二)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

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1、应当提交的文件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或法人注册登记证明;

(3)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

(4)作品权利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共同著作权人的书面协议;

(6)向外国人质押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

(8)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的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质押合同,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登记机关在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的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著作权质押条件以及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著作权质押过程比较复杂,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相信律师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以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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