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著作权问题,拔打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著作权律师  >  著作权取得  >  其他著作权取得问题  >  公民死亡后著作权的归属,法人终止后著作权的归属

公民死亡后著作权的归属,法人终止后著作权的归属

此文章帮助了188人  作者:北京著作权律师  来源:法邦网

著作权具有人身属性,那么公民死亡后著作权归属于谁呢,能不能有继承人所有?法人终止后著作权归属于谁呢,会不会进行公有领域?想要了解这些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公民死亡后著作权的归属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转让上述权利,并获得报酬,在其死亡之后,这些权利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转移,转移有五种形式:

(一)通过法定继承移转。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通过遗嘱继承移转。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作者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通过遗赠移转。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其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承。

(四)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移转。即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由遗赠扶养协议中指明的享有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继承。

(五)作者的著作权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由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法人终止后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移转到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里。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这里将非法人单位改为其他组织并无实质意义上的改动,只是法律用语规范化了。

以上就是公民死亡后著作权归属,法人终止后著作权归属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著作权保护有时间限制,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死亡或者变更、终止的,著作权一定会发生转移。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著作权怎样转移,谁有权主张权利。遇到这种情况,直接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北京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合作作品和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用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著作权相关流程

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服务宗旨
专业著作权律师温馨提示:
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转让,即无论转让出版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问题,可以拔打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著作权律师推荐

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曾代理诸多著作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其他取得问题相关资讯

北京著作权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提供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

其他取得问题相关合同

法邦著作权律师提供著作权的申请、登记及查询,著作权人的权利有哪些,著作权主体和客体是什么,作品著作权期限及权属纠纷诉讼等内容,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著作权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著作权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著作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