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公司不久之前,被别的公司来电警告,说,我们公司的软件产品涉嫌侵犯他们的著作权,我想请问一下,怎样判断计算机软件侵权,如果他们真找我们赔偿,我们需要支付多少赔偿呢?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如何判断计算机软件侵权
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除取得程序代码这一最终成果外,还包括数据结构、算法、用户界面、组织结构等内容。
因介于代码与软件功能之间的部分基本上还是属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思想,而非软件的表达,故不属于保护范围。
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的原则:实质相似性加接触原则。
在二者实质相似的前提下,若有证据证实被告接触或可能接触了软件,一般就可以认定侵权成立。
其步骤如下:
(1)对被控侵权软件与权利人的软件直接进行软盘内容对比或者目录、文件名对比;
(2)对两个软件的安装过程进行对比,注意安装过程中的屏幕显示是否相同;
(3)对安装后的目录以及各文件进行对比,包括对比文件名、文件长度、文件建立或修改的时间、文件属性等表面现象;
(4)对安装后软件使用过程中的屏幕显示、功能、功能键、使用方法等进行对比;
(5)对两个软件的程序代码进行对比。
其中,最主要的是程序代码比对阶段。
目标程序同一性判断只是软件侵权判断的基础,在目标程序相同的情况下,还需进一步判断与目标程序相对应的两个软件的源程序是否同一。
如果两个软件的源程序实质相似,则可判定两个软件相似,侵权行为成立。
其次,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