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亲生前有很多作品发表过,有的已经过去很久了,别人说,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请问这个期限是多久呢,像我父亲已经去世这种情况,他的权益还有吗?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其次,原著作权人死亡后怎么办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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