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被别人告知侵犯其软件著作权,请问那些行为过程对软件著作权的侵犯,我公司在经营中好像也没有什么侵权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哪些行为侵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计算机的行为:
1、未经同意而发表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后署名的行为;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修改、翻译、注释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而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的行为;
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者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行为。
其次,如何处理侵犯软件著作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处理方式:
侵权纠纷可以调解。
软件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