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摄影爱好者,前不久,发现一个展览馆将我的摄影用在景点宣传上,他们事先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该请求多少侵权赔偿呢?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没有那方面的依据?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摄影作品被侵权怎么办
摄影师发现自己的作品未经许可就被用在了报刊上,这时摄影师可以主动与报刊的编辑联系,告知对方的侵权行为。
如果对方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自己的行为确实侵犯了作者的权利,而且本着友好的态度提出了解决方案;
如果作者认可了报社的做法,那么双方通过协商,采用和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
一般而言,由于摄影作品著作权问题而导致的纠纷大多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采取四种方式解决: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正当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争议。
协商并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定方式,但当事人双方如果能够就事实的认定与纠纷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协商和解是一种最简便易行的方式。
这样做不仅节约了双方的时间与精力,而且不打不成交,也许摄影师还会成为报刊编辑的好朋友,为自己的作品找个好的出路。
调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争端。
即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方当事人信任的其他机关、个人处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一致的,可以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履行调解协议。
仲裁:也称为公断,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
仲裁既可以是著作权侵权纠纷,也可以是著作权合同纠纷。
我国实行的是或审或裁,著作权纠纷双方如果选择仲裁,实际上就是放弃了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不能再就纠纷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权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无论哪级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都是终局仲裁。
仲裁制度必须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一方同意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做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如果发生著作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也不同意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诉讼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比较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而言,通过法院处理著作权纠纷是一种具有权威和制约力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其次,侵犯著作权损失赔偿如何计算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的基本原则
1、原告提交相应的侵权证据。
2、二认定被告过错。1权利人提出确有理由的警告。
2未尽到审理义务;
3未尽到注意义务的;
4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侵权的。
5其它。
3、无过错返还利润,可酌情判决适当补偿
4、明知提供场所或帮助的,承担加连带责任
5、许可人,特许经营特许人明知或应知被许可人实施侵权行为而未制止的了担连带赔偿责任
6、赔偿宗旨为:能够全面充分的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
如果被告侵权所得高于实际损失按侵权所得赔偿。
实际损失的数额为:1利润损失,2参照国家稿酬规定,3合理的许可费用4被告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单件利润积,5原告复制品减少数量乘以单件利润积6侵权导致原告合同不能履行的可预期利润损失。
7作品价值下降损失。
7、七侵权人利润所得:
产品销售利润:侵权情节和后果严重的,
营业利润:
净利润:情节轻微、诉讼期间主动停止侵权的
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调查取证费、审计费、交通住宿费、复印材料费、其它合理开支。
8、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以下情况将得到赔偿,数额2000-50000元
违背原告意愿发行其作品,对其信誉、社会评价带来负面影响的。
抄袭原告作品,被告获得较大名誉的。
歪曲、篡改原告作品的
未参加创作而在原告作品上署名的
将原告作品以自己名誉发表的
歪曲表演形象,给原告造成不利影响的。
制作、出售假冒原告的作品,影响较大的。
其它。
9、稿酬规定:在2到5倍范围内确定。
10、在网络上传播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的,参照国家稿酬的规定。
11、在广告中使用文字、美术、摄影作品的,根据广告投入,发布者收取的费用,制作者收取的费用,作品知名度,在广告中的作用,被告经营规模,侵权方式和范围等综合考虑赔偿数额。
12、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音像作品权利人的权利的,合理的许可费,许可费标准或被告提供的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
13、软件最终用户侵权。软件的许可使用费或市场价格。
14、对上述赔偿可以依照25条在2-5倍内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5、被告在出版物或宣传中表明的数量高于其陈述的数量以高者为主,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除外。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