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一年之前,我发现我写的一篇论文被别人搜集进他的专著,后来一直忙着没有去搜集当事人的信息,最近找到那个人,本来想通过协商解决这件事情的,但是对方不配合,我在想,我现在还能起诉吗,如果可以,我可以要多少赔偿呢?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著作权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著作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
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
依最高人民“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即,权利人应当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规定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时,又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两年计算”解释,权利人提起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权利人可以抛开诉讼时效制度,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起诉讼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权利人仍可获得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的侵权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解释,是将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圈定在该著作权的保护期内,从法律的角度对该诉讼时效作出延长的规定,这一抛弃诉讼时效的直接后果可能因此出现权利人维权的消极意识和权利人权利的滥用。
其次,著作权被侵犯如何计算赔偿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