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最近在写一部作品,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我想引用别人作品中的一部内容,在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我就怕自己一不小心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著作权呢,我怎么样引用才不会侵权?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著作权纠纷,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哪些行为侵犯著作权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其次,怎样引用作品不侵犯著作权
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
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
对于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行27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这主要是一个引用适量的问题,例如某人写了部法学专著,为使内容更充实、有趣、具有吸引力,该作者将一部案例专著中的案例引用于作品文中,作品完成以后计算为80万字,其中案例专著中案例就占了50万字,这样引用他人作品,不仅在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其引用的目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3)引用作品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这里主要是指引用作品的风格、意图和表现手法,不能任意歪曲、篡改、割裂原作品,并应按《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中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
不能借引用为名达到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更不能借引用作品而擅自公开他人未发表的作品,从而侵犯作者的著作发表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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