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写了一本书,获得了本书的版权,我想把它转让给我的一个朋友,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吗?怎样办才能使我的转让行为有法律效力?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著作权的转让得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
在允许著作权转让的国家中,有的国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法律形式为生效要件,有的国家则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在我国,转让著作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另外,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25条规定;
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以此判断,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
以上就是我对您的问题的解答,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随时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