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过了还款期很久了,他都没能还上。他说可以将他一幅油画的著作权质押给我作担保,可以签合同什么的。但我对这些不太了解,想问一下:著作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著作权质押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首先,关于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著作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或者出质人、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到国家出版局指定的机构进行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其次,关于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内容。
根据我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的规定,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您签合同的时候注意合同内是否包含了上述的内容,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可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