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写一本书,然后想到了之后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也看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在我国如何取得著作权?如何确定作品的完成时间?哪位律师能帮帮忙解答一下呢?不胜感激!
您好,我来为您解答关于著作权取得的相关问题。
首先,关于在我国如何取得著作权。著作权的取得,是指著作权人取得了著作权法的保护。
各国法律对著作权的取得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
(1)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
(2)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
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
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
其次,关于如何确定作品的完成时间。
一般认为,只要作者对作品的构思能够完整地通过一定形式表达出来,他人能够通过这种表达形式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或情感,就应属于创作完成。
创作中,有些构思可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分阶段的,如小说的上集和下集、漫画的组图等。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一阶段的构思已经完整表达出来,则该阶段的创作应被认为完成。
此外,有些作品只完成了整个构思中的部分,但这部分完全能够单独使用,则这种作品应被视为局部创作完成。
实践中,证明“作品创作完成”的责任在于作者。
因此,作者应注意保留创作的底稿、原件等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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